作者:林慈容 2016/04/08
台灣尚未進入高齡化社會,家庭型態多子化、人口眾多,普遍是三代同堂的大家庭,老人安養都在家中由晚輩輪流照料。時至今日台灣已進入高齡化社會,老人人口愈來愈多而且長壽,但家庭型態卻轉變為少子化、人口簡單的小家庭,家中若有老人需要照護,常因上班工作無法兼顧,
再者考量長期照護工作的辛苦,照顧者擔心體力精神不勝負荷,於是有許多家庭選擇將老人送到安養機構托顧,或申請外籍看護到家中幫忙照顧,但這兩種作法對於經濟薄弱的家庭而言,是無力承擔這麼高的費用,於是逼得必須工作家裡兩頭燒,或者暫辭工作以照顧家中的長者,長期下來對照顧者在經濟上和精神上都形成很大的負擔。
台南市政府社會局所屬照顧服務管理中心,為了紓解照顧者照顧上的壓力,提供居家服務措施,服務內容分成身體照顧與家務服務兩個部分,目前委託12個協力單位分區提供服務,由合格的照顧服務員定期到家中協助包含沐浴、換洗衣物清洗修補、環境清潔、或陪同就醫等等的日常生活及身體照顧服務,凡是65歲以上失能老人、50歲以上身心障礙者、輕度失能的獨居老人都可向照管中提出申請。照管中心會派專人到宅針對老人狀況評估後,核准每月服務時數,再商討如何將時數分攤在每日的居家服務中,並簽訂契約,隨後派居服員按照契約時間內容提供服務,服務費一小時200元,一般戶政府補助70%也就是140元,民眾自行負擔30%也就是60元,中低收入戶政府補助90%(180元)民眾自行負擔10%(20元),低收入戶全額補助,免費。居服員每次服務後會在服務卡簽名,每月統計服務時數,再繳費給居服員。
除了居家服務,當家庭照顧者如果有事需要離家一小段時間,或者覺得自己需要休息的時候,也可以申請喘息服務來舒緩家庭照顧者長期照顧的壓力,喘息服務分居家喘息(是由照顧服務員到宅協助照顧)和機構喘息(送到市政府甄選合格的長期照顧機構接受照顧),兩種方式。收費標準每日1200元,輕度、中度失能老人每年最高14天,重度失能每年最高21天。而機構喘息也可以補助交通費,補助標準單趟一般戶政府補助700元,民眾自付300元,中低收入戶政府補助900元,民眾自付100元,低收入戶全免。另外照顧者若因照顧而無法去工作,沒有收入影響家中經濟,也可向在地公所社會課申請補助,審核通過後每月可補助5000元。
依國人親情倫理觀念,普遍不捨將長者送機構安養,長者也覺得在安養機構像被遺棄,而選擇居家照顧,但由家人承擔長期照護工作,需要體力、耐力和財力,因此建議善用政府居家服務措施, 給予照顧者精神上及實質上的支持,才能讓老人安心在家得到妥善的照顧,讓家庭親情得以持續溫暖。